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在岗劳动者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提前预防避免血铅、尘肺等职业病群发事件,萧山区疾控中心、萧山区卫生监督所于7月28日对党湾镇企业进行职业健康状况调查暨卫生管理员培训,我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共派员13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同时参加培训会的还有党湾镇其他工矿企业相关人员。
培训会上,区卫生监督所的夏老师为大家讲解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简称《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以及得职业病的各种因素、影响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等。根据《防治法》中讲的,劳动者具有知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检举控告权、拒绝冒险作业、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共8项权利。具体是指: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劳动者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未成年人、女职工、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法中享有特殊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者享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利;劳动者具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同时,夏老师还讲到用人单位具有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共22项义务。
培训课上还讲到职业病的诊断、职业病的申请鉴定程序等。会上还给参加培训的管理员们发放了员工职业健康调查表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员培训教材》,要求下会后将各单位自2008年始职工的健康情况作一个调查统计。
关注职业健康,刻不容缓!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才能有更强有劲的工作,才能创造更舒适的生活。